本招標項目名稱為:福建公司福州電廠2025-2027溫排水排放海洋環境監測項目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 (福州)熱電有限公司位于福建省福清市江陰半島南部濱海——福州江陰工業園區內,距福州市區約85公里。
一期工程建成2×600MW超臨界燃煤機組。2臺機組分別于2007年7月26日和10月14日投運,為“三同時”機組。至今已運營18年。福州公司環保設施包括:五電場高效靜電除塵器、先進的低氮燃燒器、SCR脫硝裝置、石灰石-石膏濕法脫硫裝置、DUC水膜除塵裝置、廢水處理系統、煤場防塵系統、輸煤系統防塵等設施。#1、#2機組分別于2016年1月16日和12月3日通過福建省環保廳超低排放改造環保驗收。二期2臺66萬千瓦超超臨界熱電聯產機組擴建工程于2023年12月18日開工建設,計劃2025年7月、9月投產。
投標人應充分了解發電行業的特點和火電施工期、營運期等不同時期海洋環境監測要求差異及復雜程度,按照福州市海洋與漁業局文件(榕海漁函(2017)29號)、《關于國電福州江陰電廠一期工程海洋環境影響評價審查意見》和《 福州江陰電廠一期工程取水方案調整海洋環境影響報告書》等意見,參照《 福州江陰電廠一期工程(2×600MW)環境影響報告書》、《 (福州)熱電有限公司二期(2×660MW)超超臨界熱電聯產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中海洋環境監控計劃、《 (福州)熱電有限公司2025-2027年施工期及運營期海洋環境影響跟蹤監測方案(報批稿)》、《 (福州)熱電有限公司二期(2×660MW)超超臨界熱電聯產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以及《 (福州)熱電有限公司環保自行監測管理和計劃》等管理要求,需委托有資質單位對國能(福州)熱電有限公司2025-2027年營運期海洋環境進行監測技術服務。
招標范圍:按照國家及相關規范,對 (福州)熱電有限公司開展2025-2027年運營期海洋環境監測技術服務工作。內容涵蓋但不限于:電廠溫排水排放影響和煤碼頭煤屑入海監測等檢測及增殖放流工作,按《國能(福州)熱電有限公司2025-2027年施工期及運營期海洋環境影響跟蹤監測方案(報批稿)》提供檢測報告和年度營運期海洋環境影響跟蹤監測報告。根據被評估單位提出的針對性整改意見,為被評估單位提供海洋環境生態相關輔導。
服務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具體實施時間招標人通知為準。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證書(CMA)。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20年6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已完成的海洋環境監測項目合同業績2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咨詢服務已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5-06-28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5-07-03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