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焦化公司巴彥淖爾焦化廠超低排放管控治理改造服務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2024年1月19日生態環境部等五部委聯合印發《關于推進實施焦化行業超低排放的意見》,對有組織排放控制指標、無組織排放控制措施、清潔運輸要求、協同減污降碳、全過程精細化環境管理、完善管理制度、超低評估等方面提出了具體要求。2024年6月2日印發《關于做好水泥和焦化企業超低排放評估監測工作的通知》,要求到2025年底前,重點區域力爭60%焦化產能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2024年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自治區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巴彥淖爾市生態環境局烏拉特中旗分局《關于加快推進焦化超低排放改造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2025年底前,焦化行業全面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實現超低排放,并完成超低評估工作。
為落實上述政策要求, 巴彥淖爾能源有限責任公司現需實施神華巴彥淖爾能源有限責任公司超低排放管控質量改造項目。
2.1.2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共劃分為一個標段。焦化廠超低排放管控治理改造項目建設內容包括:完成分布式控制系統(DCS)改造,按照超低排放要求改造DCS系統,采集生產設施、污染治理設施以及污染物排放關鍵參數,實現實時顯示、回溯歷史記錄等功能,任意參數曲線可組合至同一個界面中查看。
抽取高清視頻監控,在充分利用已有視頻監控的前提下,按照超低排放要求查漏項、補弱項,針對儲煤、儲焦裝置出入口,焦爐爐頂、焦爐機側和焦側等補全高清視頻監控設施,確保覆蓋點位、監控范圍、數據保存期限等符合要求。
完善無組織排放抑塵設施,結合廠區實際情況,按照超低排放要求,對料場霧炮及霧簾等抑塵設施進行改造,并實現連鎖運行。
無組織排放集中監測,對主要產塵點密閉罩、收塵罩等無組織排放控制設施周邊設置TSP濃度監測儀,對儲煤、儲焦裝置出入口、焦爐區域等必要點位設置空氣質量監測微站,對煤氣凈化、油庫、化學產品深加工等區域設置光離子化檢測器(PID)、氫火焰離子化檢測器(FID)等VOCs監測設施。
建立門禁及電子臺賬系統,對進出車輛進行照片及視頻的采集、校驗,對采集的數據進行統計和儲存,提供車輛信息審核和校驗、統計核算清潔運輸比例和車輛進出異常實時報警等功能。實現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與公司計量系統關聯,建立運輸車輛基本信息電子臺賬,建立車輛進出廠歷史記錄電子臺賬。
搭建全廠環境綜合管控信息平臺,記錄有組織排放、無組織排放相關監測監控和治理設施運行情況,以及清潔運輸情況,具備治理設施運行參數及監測數據異常等報警、處置、反饋的閉環管理功能。平臺包含相關軟硬件、主控顯示大屏、數據采集上傳等,須實現平臺業務化應用和常態化運行。
對超低排放管控治理改造項目按照神華巴彥淖爾能源有限責任公司超低排放改造預評估報告進行系統性的規劃設計,查漏補缺,開展運行調試,確保成果符合相關政策和技術要求,確保科學性和先進性。配合開展超低排放改造情況的技術審查和評估監測,保證項目成果通過在焦化協會網站公示。
2.1.3服務期限:在合同生效之日起,90天內完成項目內軟硬件供貨、安裝調試工作并正式投用。
2.1.4項目地點:內蒙古自治區巴彥淖爾市 巴彥淖爾能源有限責任司廠區內。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20年6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超低排放管控系統建設(或改造或買賣)合同業績1份,且單個合同金額不小于500萬元。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5-06-25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5-06-30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