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次 (福建)能源開發有限公司光伏發電項目前期工作咨詢服務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招標人為 (福建)能源開發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福建)能源開發有限公司是 在福建省的分支機構,是華能在福建開發建設、生產經營活動的責任主體和利潤實現中心,根據授權對 在閩企業進行全面管理,履行對外協調、發展、營銷、生產、經營、監督、黨建管理等職能。截至2020年12月,總裝機規模409.36萬千瓦,其中火電項目404萬千瓦、光伏項目1萬千瓦、陸上風電項目4.36萬千瓦。
為推進 (福建)能源開發有限公司裝機結構調整、綠色發展,積極推進 (福建)能源開發有限公司及其下屬各管理單位( (福建)能源開發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羅源發電有限責任公司、 (福建)能源開發有限公司清潔能源分公司、 (福建漳州)能源有限責任公司)的新能源項目前期工作,需委托專業資質單位,提供光伏發電項目前期工作咨詢服務。
委托內容:
1、編制 (福建)能源開發有限公司及下屬各管理單位光伏項目投資機會研究報告
2、編制 (福建)能源開發有限公司及下屬各管理單位光伏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與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投標人自2016年1月1日至今應至少具有1項1MW及以上光伏發電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編制業績,提供相關業績證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頁、能反映前期工作咨詢服務類型頁、簽字蓋章頁等)
3.2.2項目經理具有注冊電氣工程師資格,自2016年1月1日至今應至少具有1 項1MW及以上光伏發電類型項目前期工作咨詢服務的編制業績。
3.2.3本工程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1年01月15日9:00起至2021年01月22日17:00止。
招標文件費:招標文件每標段售價800元,除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的原因外,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