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振環環境工程有限公司環衛作業車輛設備大型垃圾車及其它設備采購項目公開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本招標項目招標人為北京振環環境工程有限公司,招標項目資金為自籌資金。招標編號為ZZ41247HW01000159。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2.1 項目概況: 本次招標共1個包,投標人須對完整的包進行投標,不得拆分包或只對包中部分貨物及服務進行投標。投標文件須以包為單位遞交,評標、授標也將以包為單位進行。內容如下:
2.2 具體詳見招標文件第五章“采購需求書”。項目預算:本項目預算金額為人民幣1417萬元。 2.3 交貨地點:采購方指定地點。 2.4 交貨期限:自簽訂采購合同之日起40天內交貨,延期將支付滯納金。 3. 投標人資格要求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相關資質,并具有與本招標項目相應的供貨能力,具體要求如下: 3.1.1投標人應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能為本項目提供貨物、服務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3.1.2投標人應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經審計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復印件(注冊不滿一年的投標人應出具財務報告復印件)或在開標前3個月內出具的銀行資信證明正本或復印件(對資信證明不設置格式要求,但資信證明中寫明了需要閱讀背書或聲明的,投標人應提供背書或聲明內容。若資信證明中注明“復印無效”等字樣,需提交正本) 3.1.3投標人應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須提供投標人開標前近一年內任意一個月的納稅證明文件(依法免稅的應提供相應文件說明);須提供投標人開標前三個月內任意一個月的依法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證明材料,證明材料可以是繳費的銀行單據、社保機構開具的證明等復印件(自行編寫無效)(依法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應提供相應文件說明); 3.1.4投標人近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重大違法記錄是指因違法經營受到刑事處罰或者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 3.1.5投標人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3.1.6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和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在“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反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3.1.7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網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3.1.8自2021年7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止,承接過有一項有效的與本項目類似車輛設備類(垃圾車及配套設備)銷售業績; 3.1.9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接受選擇性報價,不得分包和轉包; 3.1.10不存在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禁止的情形。 4. 招標文件的獲取4.1發售時間:2024年07月11日至2024年07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4.2地點:北京市豐臺區蓮花池西里18號華寶公寓B座8層8805。 4.3方式:現場獲取,投標人需攜帶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并附法人及被授權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4.4費用: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標文件的遞交5.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24年08月01日下午13:30,送達地點為:北京市豐臺區蓮花池西里18號華寶公寓B座8層會議室。(如有變動將另行通知)。 5.2未參加開標的,視為承認開標記錄,事后對開標結果提出的任何異議無效。 5.3逾期送達的、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或者不按照招標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標文件,招標人將予以拒收。 6. 發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標公告在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www.cebpubservice.com)上發布。 7. 聯系方式招標人:北京振環環境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小武基路滿井村57號院 郵編:100000 聯系人:史江浩 電話:010-87528107 招標代理機構:中資國際工程咨詢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豐臺區蓮花池西里18號華寶公寓B座8802室 郵編:100000 聯系人:劉昊 聯系電話:010-63922720 202405171333054802827330717編輯:365trade.c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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