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青鎮海旺朝鮮族村新建路燈項目招標公告
海青鎮海旺朝鮮族村新建路燈項目
公開招標公告
項目概況
海青鎮海旺朝鮮族村新建路燈項目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獲取招標文件,并于2021年12月07日09點30分(北京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海青鎮海旺朝鮮族村新建路燈項目
預算金額:79萬元
最高限價(如有):789,457.07元
采購需求:
序號 |
項目名稱 |
主要項目建設內容 |
招標范圍 |
工程質量 |
1 |
撫遠市海青鎮_海青鎮海旺朝鮮族村新建路燈項目 |
土方、現澆混凝土基礎、鋼筋、路燈等工程 |
圖紙及工程量清單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內容 |
符合現行國家、行業及地方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準以及相關專業驗收規范的合格標準 |
注:具體內容詳見招標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簽訂后30日歷天。
建設地點:撫遠市海青鎮朝鮮族村。
本項目(否)接受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潛在投標人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法人及其他組織,投標人須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含)及以上資質,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且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及履約能力;
3.2潛在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具備有效的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投標期間沒有被司法機關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無涉及較重及嚴重失信行為的情形,且未擔任其他任何在建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并提供近三個月(2021年08月至2021年10月)企業為其繳納社保的繳費證明;
3.3信譽要求:
(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擬派項目經理沒有被司法機關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以“信用中國”查詢結果為準),同時投標人需在中國政府采購網查詢嚴重違法失信用行為;投標人在投標截止時間前自行查詢,如有上述違法違規記錄的,投標無效;
(2)在近三年內投標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擬派項目經理均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查詢結果為準),投標人在投標截止時間前自行查詢,如有上述違法違規記錄的,投標無效;
3.4投標人須提供“無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承諾書”;
3.5資格審查方式:資格后審。
3.6其他內容詳見招標文件。
三、獲取招標文件
時間:2021年11月15日至2021年11月19日,每天上午09時00分至下午17時00分(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方式:現場獲取,并簽署獲取招標文件登記表,采購代理機構只接受通過以上方式獲取招標文件的供應商的投標。
四、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和地點
時間:2021年12月07日09點30分(北京時間)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