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新能源云南北衙、巴拉鲊光伏項目施工監理采購項目(標段二)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CGN-202504250004)
招標項目所在地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
一、招標條件
本項目 新能源云南北衙、巴拉鲊光伏項目施工監理采購項目(標段二)(招標 姚安巴拉鲊60MW、小村40MW光伏項目(以下簡稱"巴拉鲊、小村光伏項目")場址位于楚雄州姚安縣棟川鎮仁和村附近。巴拉鲊光伏項目額定容量60MW,安裝容量74.7488MWp,小村光伏項目額定容量40MW,電池組件安裝容量 49.7MWp。
標段劃分:
本項目劃分為2個標段:
新能源云南北衙、巴拉鲊光伏項目施工監理采購項目(標段一): 新能源云南鶴慶北衙礦業100MWMW光伏項目施工監理采購項目
新能源云南北衙、巴拉鲊光伏項目施工監理采購項目(標段二): 新能源云南姚安巴拉鲊60MW、小村40MW光伏項目施工監理采購項目
授標原則:分別授予各標段綜合評分第一名的投標人。
招標內容與范圍:
新能源云南北衙、巴拉鲊光伏項目施工監理采購項目(標段一):工程項目施工前期準備至質保期滿的全過程監理。具體范圍為項目施工前準備、施工階段土建、安裝、檢測、試驗、調試、試運行、竣工驗收、工程結算、保修期的監理工作。
新能源云南北衙、巴拉鲊光伏項目施工監理采購項目(標段二):工程設計(施工、竣工階段)、土建、安裝、檢測、試驗、調試、試運行及竣工驗收的監理工作。
具體詳見招標技術文件。監理服務期限要求在監理進場之日起至項目完成竣工驗收止。
具體詳見招標技術文件。
計劃服務期限:
新能源大理鶴 慶北衙礦業100MW光伏發電 項目 | 2025年6月10日,監理項目部進場(具體進場時間以建設單位通知時間為 準) |
2025年06月15日項目開工 | |
2025年8月20日第一組組件安裝 | |
2025年10月20日組件基礎完成 | |
2025年12月30日項目全場投運 | |
巴拉60MW光伏發電 項目、小村40MW光伏發電 項目 | 第一方混凝土(光伏區第一罐混凝土澆注):2025年7月1日。 |
光伏項目第一組組件安裝:2025年7月30日 | |
項目投運(光伏項目最后一塊太陽能組件投運):2026年3月30日 |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1.基本資格:投標人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臺)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2.資質要求: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必須具備以下資質之一:
(1)工程監理綜合資質;
(2)電力工程監理甲級資質。
3.財務要求:具有近3年(2022年-2024年)經注冊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和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及附件。
4.業績要求:投標人在近三年(2022年-2024年)(以竣工驗收時間為準)具有兩個及以上類似工程(電力工程即可)施工監理業績(須附合同關鍵頁,含合同封面、簽署頁、合同范圍頁)。
5.信譽要求:投標人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信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6.人員要求:
(1)總監理工程師: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且注冊單位必須與監理單位名稱一致,中級及以上職稱,電氣工程或工民建工程專業,擔任過2個及以上類似項目的總監理工程師,并具有5年及以上監理管理工作經驗(提供出具帶有本人簽字、項目公章的竣工驗收等證明材料)。
(2)安全工程師:注冊安全工程師,具有2項及以上類似電力工程監理經驗(提供業績證明)
(3)其他人員要求:/
7.投標人在近3年內(以截標時間為準)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則不被接受:
(1)投標人騙取中標、嚴重違約、重大工程質量問題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2)投標人在招投標活動中有串通投標不良行為記錄或涉嫌串通投標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門調查的。8.投標人在近3年(以截標時間為準)承擔的監理項目中,未出現因質量或安全問題被通報的情形。9.法定代表人為同一個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的企業(公司);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間存在直接控股關系或間接控股關系的兩個及兩個以上的企業(公司)。具備前述情況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業(公司)報名申請投標
10.其他要求:
(1)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允許分包。聯合體注冊說明:兩個或兩個以上普通會員可組成聯合體參與投標,由牽頭方以聯合體的名義登錄ECP提交聯合體會員注冊申請,經供應商服務大廳審核通過后成為聯合體會員。
(2)、投標人必須通過ISO9000系列質量管理體系認證,且處于有效期內。
(2)其他通用資格要求詳見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