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名稱為: 電力準東煤電公司準東二礦綜放工作面采空區及回風隅角一氧化碳治理關鍵技術研究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
準東二礦所采B1煤層屬特厚容易自燃煤層,采用后退式綜合機械化放頂煤開采方法,煤層采出厚度國內罕見,采空區遺煤多且存在低溫氧化問題,產生的CO等有害氣體威脅礦井的安全生產,需開展綜放工作面采空區及回風隅角一氧化碳治理關鍵技術研究,針對性地解決準東二礦工作面回風隅角CO的長期異常超限問題,本項目擬研發適用于準東二礦的新型工作面端頭柔性噴涂堵漏風材料及井下移動式無脈沖智能噴涂裝備,實現柔性噴涂材料連續、高效作業,杜絕工作面向采空區的漏風;研發低成本CO催化氧化材料及裝備,實現回風隅角CO的快速消納,最終通過“先堵后消”一體化技術彌補現有技術的缺陷,這對于提高準東二礦煤自燃預測預報精度,降低煤自燃誤報率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2.1.2招標范圍:
本項目主要針對放工作面采空區及回風隅角一氧化碳治理關鍵技術研究。包括但不限于現場收資、設備安裝、軟件開發、報告編制、報告評審等,主要研究目標如下:
(1)研究采空區漏風規律,研發新型柔性噴涂材料,開發適用于準東二礦采空區的井下移動式無脈沖智能噴涂裝備,實現柔性噴涂材料連續高效作業;
(2)針對礦井回風隅角CO積聚問題,研發低成本CO常溫催化材料及裝備,確保井下CO濃度維持在安全濃度內,保證井下工人的安全健康生產。
(3)發表論文6篇,申請發明專利3項,研究成果達到國際先進水平,申請省部級科技獎1項(政府獎或者重要協會的科技獎)。
2.1.3服務期限: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18個月完成
2.1.4質量要求:
滿足國家有關安全、環境保護等強制性標準及相關要求。
2.2 其他:/
2.3 主要研究內容及預期目標:(1)開發微生物防火阻化劑,開發適用于準東二礦采空區的微生物阻化劑現場應用工藝;
(2)研究采空區的氣體分布規律及研發新型柔性噴涂材料,開發適用于準東二礦采空區的井下移動式無脈沖智能噴涂裝備,實現柔性噴涂材料連續、高效作業;
(3)針對礦井回風隅角CO積聚問題,研究CO常溫消納技術、材料及裝備;
(4)發表論文6篇,申請發明專利3項,研究成果經鑒定達到國際先進及以上水平,申請省部級科技獎1項(政府獎或者重要協會的科技獎)。
2.4 項目服務期:(1)合同簽訂之日起第1月內:項目準備階段;
(2)合同簽訂之日起第2月內:提交項目實施方案;
(3)合同簽訂之日起第3月至第8月內:完成研究采空區漏風規律,研發新型柔性噴涂材料,開發適用于準東二礦采空區的井下移動式無脈沖智能噴涂裝備;
(4)合同簽訂之日起第9月至第14月:針對礦井回風隅角CO積聚問題,研發低成本CO常溫催化材料及裝備。
(5)合同簽訂之日起第15月至第18月內:提交項目最終報告編制與設備驗收。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煤炭自燃防治方向省部級及以上重點實驗室(提供省部級及以上主管部門批復文件)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20年6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合同內容包含煤碳自燃防治研究或CO有害氣體治理研究的合同業績1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若投標人有相關國家級或省部級科技項目課題的可以提供計劃任務書代替)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為本項目配備的項目負責人須至少具有副高級及以上技術職稱。
(2)項目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煤碳自燃防治研究或CO有害氣體治理研究的項目負責人工作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負責人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科研設施及裝備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
4.招標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5-06-03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5-06-09 16:00:00。